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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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当市政管网接入点处的低压力在0.35MPa以上,且二层(或单层)建筑物(一栋或多栋)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20L/s时,可不设置消防水池和高位消防水箱。
??5.1 室外消火栓管网可布置为枝状,从市政管道接入一条管并设置按间距120m布置室外消火栓。
??5.2 室内消火栓可直接市政供水:仅供单栋且室内消火栓数量≤10个时,可从市政管道接入一条管,栋内按枝状布置;当供两栋及以上的,敷设在室外的室内消火栓管道应环状,从单根市政供水管上接入两条进水管接向该环状管网,某栋建筑室内消火栓数量≤10个时其室内管网可枝状,否则环状。
??6. 除上述点的情形外,消防公司,均需设置消防水池,室内外消火栓管网均需布置为环状,根据东莞供水现状一般不考虑消防补水。设计建议采用室外消防给水尽量市政,室内消防用水按火灾延续时间全部储存。
??7. 室内消火栓布置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包括设备层)有两支消防水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的要求;消火栓栓口动压应≥0.25(0.35)MPa,消防水充实水柱应≥10(13)m;在管网的高处设置有自动排气阀。室内消火栓应首先设置在楼梯间及其当前层休息平台,其次设置在便于消防队员接近的地点例如前室、走道等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消防,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计入使用数量),屋顶设置带有压力表的试验消火栓。
户型三:(不符合规范要求)
原因:图中标注的门,同时为前室和合用前室的门。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2条“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的水平距离小于5m”的要求。
搜建筑解读:毫无疑义是正确的。
规范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1.14 安全出口
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对于普通楼梯间的安全出口是楼梯间的门。
对于防烟楼梯间的安全出口是楼梯间前室的门。
5.5.2 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消防工程施工公司指出本标准中的“消防应急照明”是指火灾时的分散照明和备用照明。对于分散照明备用电源的接连供电时刻,消防合作,试验和火灾证明,单、多层建筑和部分高层建筑着火时,人员一般能在10min以内分散完毕。本条规则的接连供电时刻,考虑了一定系数以及实践人员分散状况和单个人员分散困难等状况。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医院等场所和大型公共建筑等,因为分散人员体质弱、人员较多或分散间隔较长,会出现分散时刻较长的状况,故对这些场所的接连供电时刻要求有所提高。
??为保证应急照明和分散指示标志用电的可靠,规划要尽可能选用集中供电方式。应急备用电源无论选用何种方式,均需在主电源断电后能立即主动投入,并保证继续供电,功率能满足一切应急用电照明和分散指示标志在规划供电时刻内接连供电的要求。